当贵司完成股权转让事宜之后,若面临原公司拖欠薪资的困境,作为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尝试同原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其次,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请求;
再次,可向各类调解组织寻求调解帮助;
如调解无果,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如对于仲裁结果仍不满意,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也可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支付令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