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在收到我行发出的催收函之后仍然未按照约定还款,情节恶劣者将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中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任何对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涉及到的金额数量较大,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不等;
如果涉及的金额数量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不等;
而对于那些涉及的金额数量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不等,甚至还有可能会被没收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而且在我行发出催收函之后仍然没有按时还款的行为。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明确得知,如果出现了恶意透支且在我行发出催收函之后仍然没有按时还款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