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器官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爱心人士可以前往当地的红十字会或者无偿献血流动站点,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
在阅读并理解了相关内容之后,您可以选择亲自填写这份《器官捐献志愿书》,也可以请您的直系亲属代为填写。
在完成填写后,无论是您自己还是您指定的代理人,都需要将这份《器官捐献志愿书》提交至红十字会。
当有一天您即将离世,我们希望您的家人能够提前告知红十字会,以便我们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在收到您的死亡证明后,我们将会按照程序进行器官捐赠事宜。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