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与教育的不可推卸责任;
当父母切实履行这些义务之际,对于尚处于年幼阶段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来说,他们拥有向父母索要抚养费用的合法权益。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的抚养,实质上是确保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义务,这一抚养义务具有不容置疑的无条件性质,涵盖了生活与教育的全方位需求,同时也具备一定程度的长期性和持续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