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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16 14:40:01 已帮助12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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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当其中一方的父母以全额资金购买的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姓名之下,这种情况一般会被法律视为是对婚姻伴侣双方的共同赠予,而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协议,那么这类房产将会被视作夫妻两者之间的共有资产进行平分。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中一方的父母明确表示这笔款项仅仅是对另一方个人的赠予,那么这个房产便会被认定为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通常不会被看作是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来进行分配。
在此种情况下,主张这笔赠予是针对其个人的一方需要承担起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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