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职务侵占金额达四百万元人民币者,应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2、对于单位内的员工,如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本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的情况下,如果所涉金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属于数额较大的话,那么应该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必须接受罚金的处罚;
若所涉金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属于数额巨大的话,则应该遭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要接受罚款的惩罚;
若是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特别巨大级别,那么就应当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作为刑期,当然,罚款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