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已经开始执行该政策。
在接收和派送过程中,快递服务提供商必须请求寄件者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核实相关证件资料,并且记录下这些身份信息。
然而,尽管许多快递公司的员工都对快递实名制具备一定的知识,但实际运作中,可能并未得到完全且完善的落实。
例如,某些快递员在接收到包裹时,仅需填写快递运单即可,而并不要求进行身份核验。
另外,仅有中国邮政EMS严格要求寄件者出示身份证件,否则将会拒绝接受其包裹。
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他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在于个人信息的泄漏,因为确实存在部分快递企业将客户数据用于商业目的的情况。
因此,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的信息安全受到了威胁,那么他们自然会对配合快递实名制产生抵触情绪。
《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