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方责任车辆保险理赔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被保险人必须及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明确的报案信息;
其次,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的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细致入微的勘察和鉴定工作;
接下来,被保险人需要依据自身权利义务提供所有与其所需赔偿相关的各种证明以及资料;
然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是否属于其保险责任范围做出严谨的核定,并将最终的核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到被保险人;
最后,如果经核定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将会与被保险人就赔偿保险金事宜达成共识,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
但是,若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人故意行为所致,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以上即为针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感谢各位的关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