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进行抵押之后,相应的租赁合约依然保持合法性和有效性,这并不会对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产生任何影响。
同时,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过程中,也不能够阻碍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要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占有期间内,租赁物上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但是这种变动并不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换言之,即便抵押权人通过行使抵押权而实际占有了被抵押的房屋,但仍须在原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的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