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获取并非等同于
盗窃行为。
盗窃行为,是以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所有权人利益为动机,透过操纵手段、逃避他人监管,擅自转移和剥夺他人对财物的控制权的
非法行为。
在主观心理层面上,实施盗窃者的意图明显地表现为
非法占有他人财富;
然而,那些由于疏忽或误解而不当获取快递包裹的
行为人,他们的主观意图中显然并未包含企图占有他人财物的因素,因此无法被认定为盗窃行为。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