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规下,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协议即将到期的情况,若有关当事人仍希望续签租赁合同以进一步耕耘土地资源,则应依法进行延期处理。
具体而言,耕地的租约期限在期满之后将有机会再次延长至三十年;
至于草地和林地,其租赁期限在期满后亦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延长。
在完成申请延期手续后,土地所属的乡村社区会对地块进行重新分配与发包,同时与承租方再次签署租赁合同。
在重新发包的过程中,乡村社区需制定详细的分配方案,并提交给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深入讨论与决策。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