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茅草结构建筑物,每个平方米将得到2000元人民币的补偿金;
2.砖石结构建筑物,则按照每平方米2600元人民币予以补偿;
3.平房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3000元人民币;
4.对于楼房(两层及以上),其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3500元人民币。
关于房屋补偿,这是针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所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同时还需聘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5.关于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以及金额,均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来规定。
6.在确定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时(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应依据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7.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使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