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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应该如何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明确指出,凡存在以下情况者,将被视为妨碍信用卡管理,须受到以下惩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倘若情节较为严重,即涉及到大量的信用卡数据或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对于那些未经授权而获取、购买或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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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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