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
信用卡消费之后,若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欠款,那么这种行为便被视为
违约行为,银行有权向持卡人提出要求,偿还欠款本金及其产生的
逾期利息、
滞纳金以及超限费等相关费用。
当银行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最终
胜诉时,持卡人还需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此外,倘若持卡人存在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透支行为,且透支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
逾期未予还款,那么这将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还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逾期金额在1万元以上,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将被认定为涉嫌
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持卡人未来
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