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选择与患有精神疾病的伴侣步入婚姻殿堂,这并不意味着您将被剥夺
离婚的权利。
婚姻自由同样涵盖了
结婚和离婚的自由。
然而,对于身患此症的伴侣而言,
离婚程序可能需要遵循特定步骤。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首先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适当的
监护权变更,然后着手处理离婚事宜。
具体而言,若女方为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其意识清醒时,仍可按照协议
离婚的流程进行操作。
在此过程中,男方需准备好相关证件,如
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书以及
起诉书及其副本,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后,若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挽回,则会作出离婚判决。
以下几种情况通常被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
(1)
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的
同居关系;
(2)对
家庭成员施加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
(3)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由于感情问题而
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