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具体而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侵害著作权的情况,其诉讼时效同样设定为三年,自著作权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责任方之日起计。
若权利人超过这一期限提起诉讼,然而侵权行为在起诉之时仍然在持续进行,那么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同时,侵权损害赔偿金额也应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