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赔偿的事宜,其大致的计算方式往往结合了人口数量以及房屋的建筑面积实施综合考量后进行核算,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每一个
拆迁项目所涉及到的具体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具体的
赔偿额度应该以实际发生的状况为准。
补偿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基址的补偿费用、房屋本身的补偿款项以及装修费用、拆除房屋后的安置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的相关花费、针对生活困难者的补助以及额外的奖励措施、房屋内部各种家用电器的迁移费用、非住宅性质房屋在经营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费用等等。
依据我国《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对于被征收人所提供的补偿内容包括:
(1)被
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2)因为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为征收房屋而引发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政策,以便为被征收人提供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