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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宅基地被建房怎么处理

张** 海南-三亚 宅基地咨询 2025.12.26 13:18:23 323人阅读

父母的宅基地被建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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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宅基地权属明确至关重要,当他人未经许可在父母所有的宅基地上建房,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父母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
(2)遇到此类情况,父母可以先尝试与建房者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宅基地原状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若协商没有结果,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反映,由这些部门介入调查处理,责令建房者进行改正。
(4)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包括要求建房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父母需要提供宅基地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

提醒:
处理此类纠纷要及时收集宅基地权属等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2-26 15: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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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权属,确定宅基地确实归父母所有,收集相关权属证明文件。
(二)与建房者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或给予补偿。
(三)协商不成,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请求介入调查处理。
(四)若行政部门处理后仍未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供宅基地权属证明等证据,要求建房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2025-12-26 15:3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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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宅基地归属,若属于父母,他人擅自建房便侵犯了父母权益。

2.父母可先和建房者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或给予补偿。

3.协商不成,可向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让其责令建房者改正。

4.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同时要提供宅基地权属证明等证据。

2025-12-26 15:3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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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他人未经许可在父母所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侵犯父母权益,父母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他人未经许可在父母宅基地上建房,属于侵权行为。父母作为宅基地的合法权利人,有权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与建房者协商,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或给予补偿。若协商不行,可寻求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介入,这些部门有权责令建房者改正。若问题依旧未解决,父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证据至关重要,父母需提供宅基地权属证明等证据来支持诉求,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决。若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14:3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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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许可在父母所有的宅基地建房,侵犯了父母权益,父母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父母可先与建房者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原状或给予补偿。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请求介入调查处理,责令建房者改正。
-若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父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建房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诉讼时需提供宅基地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支持诉求,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2025-12-26 14:17:27 回复

对于父母宅基地上建房兄弟分家时归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父母宅基地上建房兄弟分家时归谁父母宅基地上建房兄弟分家时归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讨论,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解决。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晓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建造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确认:(1)如果其他共用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其他宅基地,房屋应按宅基地使用权的面积分割或折价归并。(2)如果其他共用人已丧失本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还有其他房屋的,房屋则应归并建房者所有,建房者根据占用他人宅基地的面积支付相应赔偿款。这样处理,主要是考虑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产纠纷,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果他人有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应先责令他人限期取得审批机关批准。对取得批准的,可依据具体情况对房屋或是分割,或是归并;未取得批准的,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应将房屋归并宅基地使用人所有,宅基地使用人支付相应对价。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后产生房屋产权纠纷的,一般应责令房屋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该使用权人支付相应对价。这属于民法理论中添付中附和的表现形式。所谓附合,是指一所有人的物附着于或结合于他人的物之上而形成新的财产,非经拆毁新形成的物不能将两者分开或需消耗巨资才能将两者分开。房屋与土地的附合实际上是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在我国,房屋的建造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并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后颁布的物权法中均没有不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形应比照适用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规定,即“房随地走”。

对于父母宅基地上建房兄弟分家时归哪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父母宅基地上建房兄弟分家时归谁父母宅基地上建房兄弟分家时归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讨论,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解决。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晓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建造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确认:(1)如果其他共用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其他宅基地,房屋应按宅基地使用权的面积分割或折价归并。(2)如果其他共用人已丧失本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还有其他房屋的,房屋则应归并建房者所有,建房者根据占用他人宅基地的面积支付相应赔偿款。这样处理,主要是考虑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产纠纷,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果他人有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应先责令他人限期取得审批机关批准。对取得批准的,可依据具体情况对房屋或是分割,或是归并;未取得批准的,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应将房屋归并宅基地使用人所有,宅基地使用人支付相应对价。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后产生房屋产权纠纷的,一般应责令房屋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该使用权人支付相应对价。这属于民法理论中添付中附和的表现形式。所谓附合,是指一所有人的物附着于或结合于他人的物之上而形成新的财产,非经拆毁新形成的物不能将两者分开或需消耗巨资才能将两者分开。房屋与土地的附合实际上是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在我国,房屋的建造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并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后颁布的物权法中均没有不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形应比照适用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规定,即“房随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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