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宅基地与房屋的拆迁补偿并非混合计算,而是依据不同性质进行单独评估。
这是由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农民仅享有所对应的使用权。
因此,当宅基地遭遇政府征收时,如若农民缺乏其他可供居住的宅基地,则集体经济组织有责任为其重新分配新的宅基地。
关于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主要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附着物补偿费等多个因素综合计算得出。
其中,土地补偿费用通常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