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相邻权方面,必须重视以下几点问题:
(1)全面考虑并维护相互之间的权益;
(2)提供良好及可靠的利益保障;
以及(3)尽可能地防止给相邻的不动产所有者/使用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害。
在这样的基础上,相邻双方在进行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使过程中,应该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充分考虑到彼此的利益需求,并且在出现任何争议时,都应该以有利于实现有效且合理的财产利用,以及有利于促进生产和生活的稳定为出发点来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