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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看守所能请律师吗

身处看守所羁押的被告者有权利寻求律师帮助。
根据相关规定,在被告者遭受侦查机关初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后的任何时刻,他们都可以选择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咨询以及代理申诉、控告等相关事项。
若被告者已遭逮捕,则其所聘请的律师亦可代表其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此外,从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必须在三日内告知被告者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而对于那些在押期间希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应立即将其请求转达给相关部门。
同时,即使被告者处于在押状态,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其监护人近亲属来代为委托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最新修订: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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