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可能被判处在监禁期限内在监督下行为或缴纳
罚金的
处罚;
(二)具有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期,并且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可能性;
(三)若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是正在哺乳子女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以避免对其家庭和社区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
(四)在
羁押期结束后,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