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侵犯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为例,当构成假冒专利罪之时,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期长达五年之久。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确规定,犯罪行为在经历下列一系列期限后将不再被追究:
(1)假如犯罪导致的最高法定刑罚仅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在历经五年后便可免于追诉;
(2)倘若犯罪导致的最高法定刑罚高于五年但低于十年有期徒刑,那么在此种情况下,需要等待十年方可免于追诉;
(3)而对于那些犯罪导致的最高法定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则需等待十五年才能免于追诉;
(4)最后,对于那些犯罪导致的最高法定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者,他们需要等待二十年才能免于追诉。
然而,若在二十年之后仍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追诉,则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假冒他人专利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