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污染罪的合伙人量刑问题,若合伙企业涉及严重触犯刑事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那么合伙人很可能会被视为共同犯罪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独缴纳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必须同时处以罚金。
具体条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该条款明确指出,任何个人或组织如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含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导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并处或单独缴纳罚金;
而如果其行为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必须同时处以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