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他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并产生了纠纷,届时债权人应当积极收集和保存各类真实可靠的证据材料,例如书面形式的欠款欠条、具体明确的还款协议、完备规范的借款合同以及银行转账过程中的回单等等。
若经过多次向债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请求但依旧无果而终,那么债权人便应该在法定诉讼时效所规定的三年内尽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进行诉讼程序之前,需要将诉讼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准备齐全,以便于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