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作为信用卡持有人的逾期欠款额度已经超出了一万元人民币,在接收到发卡银行的催缴通知达到两次或以上,并且经过了三个月仍未得到偿还时,该银行将会采取措施冻结您所持有的卡片,并将您的个人信息列入信用不良记录的黑名单之中。
此外,银行也可能会对您提起诉讼,指控您涉嫌信用卡诈骗以及恶意透支等违法行为。
如果在被起诉之后,您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且欠款金额已经超过了一万元人民币,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是恶意透支,从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判处您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甚至可能面临着长期监禁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