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透支信用卡业务时,除了需要承担利息支出以外,若未能按时还款将会面临高额的滞纳金以及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所图,故意超出核准额度或违规期限进行透支操作,且经过发卡行反复两次的正式催款后,超过三个月仍旧未进行偿还的情况,即可被认定为恶意透支行为,进而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