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透支信用卡业务时,除了需要承担利息支出以外,若未能按时还款将会面临高额的
滞纳金以及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所图,故意超出核准额度或违规期限进行透支操作,且经过发卡行反复两次的正式
催款后,超过三个月仍旧未进行偿还的情况,即可被认定为恶意透支行为,进而可能触犯
信用卡诈骗罪。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