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的情节和实际情况来决定。
若建筑物的确无法予以拆除,则相关部门有权没收该实物或违法所获收益,同时可对其建设工程总造价实施不超过百分之十的罚款措施。
然而,如若建筑物位于乡、村庄规划区域内且未依法获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又或是未能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规定进行建设时,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有权勒令其立即停止建设活动,并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若逾期仍未完成整改工作,则可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