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草地土地征收补偿的准则设有以下几项标准:
首先是对于耕地类型土地的拆迁赔偿,其中旱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5.3万元人民币,而水田的平均每亩补偿则上升至9万元人民币,至于更为珍贵的菜田,它的每亩平均补偿费用高达15万元人民币。
第二是对基本农田进行征收时所遵循的赔偿准则,在这个标准下,旱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5.8万元人民币,水田则提高到了9.9万元人民币,而菜田依然保持了高水平,平均每亩达到了15.6万元人民币。
接下来看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拆迁赔偿,这类土地每亩的平均补偿达到13.8万元人民币。
然后是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拆迁赔偿标准,这类土地每亩的平均补偿也不低,达到了13.6万元人民币。
最后是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以及未利用地的拆迁赔偿,它们的每亩平均补偿则只有2.1万元人民币。
此外,关于房屋地上物的补偿标准亦有明确规定。
具体来说,楼房的每平方米补偿金额为3300元人民币,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2800元人民币,砖瓦房每平方米的补偿则是2400元人民币,平房每平方米的补偿为1900元人民币。
其次是关于其它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例如仓房每平米的补偿为920元人民币,室外水泥地坪的补偿金额为165元人民币,沼气池的补偿金额可以达到每个4600元人民币,厕所的每平方米补偿范围在190-300元之间,猪鸡舍每平方米的补偿为150-260元人民币,塑料大棚每平米的补偿为165-280元人民币,菜窖的每平方米补偿为180-330元人民币,砖石墙每延长米的补偿为190元人民币,格栅每延长米的补偿为450元人民币,大门楼的每个补偿为2400元人民币。
最后,关于饮用水井的补偿金额,每眼井将得到1000元人民币的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