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其完整合法流程包括六个环节:
第一,提出申请;
其次,向有关机构提交申请表并获取受理通知;
再次,开展初步技术审核;
最后,获得许可证。
依据现行法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者需要提供包括请求书、详细说明书以及摘要和权利要求书在内的一系列必要文件。
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将对这些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相关标准,则立即予以公开宣布。
同时,颁发相应的专利证书,并进行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