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人获得刑事谅解书的可能性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一方面,被告人可选择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尽最大可能地退回赃款,并与受害者或者其家人展开友好协商,商讨有关的赔偿事项。
在此基础之上,通过诚恳的道歉以及积极的赔偿,争取得到受害者的理解和原谅,从而更易于获取到谅解书。
然而,最终能否成功获得谅解书,还需要看受害者是否愿意给予谅解。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谅解书,通常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受害者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受害者一方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件。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谅解书通常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它在刑法上具有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