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之中,强制性
拆迁建筑物显然属于
非法行为。
在采取这样的行动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不能有任何逾越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出现。
如果该
强拆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
刑法,那么我们将依照法律程序,对此类行为进行严肃的
刑事追责;
反之,如果其仅仅构成了违反
治安管理的行为,那么我们也会依据相关
法规,对其施以相应的
治安管理处罚。
违法行为,通常被称为“无效行为”或者“不合法行为”,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