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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给我买了车,车名在我个人名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尽管汽车是由某一方父母提供资金购置并仅以该方名义注册,但仍应被理解为作为父母的一份礼物给予了夫妇双方,因此应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皆被认定为他们的共有财产,并由他们共同拥有:
首先,包括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在内的收入;
其次,是生产、经营或投资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第三,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
第四,继承或接受赠与而来的财产;
最后,还有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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