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权益,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文件前往版权登记中心提交申请,其中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能够证明作品权利归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在此基础上,申请人需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格,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版权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如发现申请材料存在缺失或错误之处,则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充和修正。
待所有材料审核无误后,版权登记机构将会向申请人颁发正式的登记证书。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