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利贷合同并非所有条款均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这一问题,事实上,其中存在一些涉及违法行为的条款是得不到法律认可与保护的。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如若借款利率超出了合同成立之初一年内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便可被视为高利贷,而对于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开始每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