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被强制拆迁后向国家寻求赔偿的事宜,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首先,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其次,在等待法院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判决确认之后,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最后,若赔偿义务机关未能按时履行赔偿责任,或者对于赔偿金额存在异议,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