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角度解析之后发现,未来实际需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以下时限范围:
第一针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必须至少达到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第二针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必须至少达到13年;
第三针对于由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而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当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情况下,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必须至少达到25年;
同样地,若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也必须至少达到20年。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