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明知道卡片已被
伪造而仍持有的行为,或者是明明知道卡片是空白的但仍坚持持有或运输的行为,如果数量较大的话,将构成
犯罪。
此外,非法持有他人
信用卡且数量较大者,以及利用
虚假身份证明成功申请到信用卡者,也属于
违法行为。
最后,出售、购买以及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的行为,同样会受到
法律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他人信用卡套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因此,国家对此类行为采取了严格的打击措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伪造、
变造金融票据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对于单位实施上述
犯罪行为的,将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同的标准进行
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