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权责任领域中,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过错责任原则,这是一种将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来考量的原则;
2、过错推定责任,这是一种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推定加害人有过错的方式确定其赔偿责任的方法;
以及3、无过错责任原则,它是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只要受害方能够证明损害结果是由加害方的行为或物品导致的,那么无论加害方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