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我们可对犯罪者提起诽谤罪之诉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犯罪者蓄意编造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传播,亦或是指派他人在互联网上散播此类信息;
其次,若原始信息内容本身涉及到他人,但犯罪者擅自修改并将其篡改成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再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同样也构成了诽谤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