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期结束之后,倘若
承租方迟迟不愿搬离,首先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类问题。
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出租方可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当租赁期限到达之时,承租方负有归还租赁物的义务。
如若其未能履行该项责任,则需对因此给出租人带来的
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
赔偿。
此外,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以及传真等均被视为书面协议的有效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
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