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婚前房屋在婚后进行
拆迁后所得到的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分配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
假如婚前的房产属于一方
当事人的个人
婚前财产的话,那么按照常规观点来看,这部分拆迁后获得的房产通常也被认定为该人的
个人财产,无需做进一步的分割处理。
但若涉及到的被
拆迁房原本就是私有住房,且在男女双方领取
结婚证之后才获得了拆迁房的所有权,同时又因这次拆迁而产生的房价或差价有来自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将这部分房产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并在
离婚过程中通过协商和达成协议的方式加以分割。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