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侵权的案件适用三年
诉讼时效的规定,即
诉讼时效期从权利人知晓或应该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开始之日起算起。
然而,如果依据法律
法规有其他特别的规定,则应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但在所有情况下,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