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中的女性依然享有合法的司法权利。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孕妇相关
犯罪情况来看,针对此类案件,
司法机关在
量刑过程中特别重视对孕产期女性权益的保护,然而这并不代表孕妇犯罪可以获得赦免或减轻
刑责。
对于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如果其行为并未引发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么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而对于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则可采取
监视居住的措施;
对于正在怀孕期间的罪犯,应立即停止
死刑的执行,并向最高人
民法院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2、对于孕期妇女的
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
判处死刑的。
此外,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环节也会为她们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然而,关于孕妇犯罪如何进行
处罚的问题,仍然需要根据实际的
犯罪情节,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