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
婚姻破裂之时,关于夫妻间的
共有财产问题需依据双方的合意进行妥善解决;
若协商无果,便须由当地的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并兼顾子女权益与女性的特殊利益来作出公平公正的宣判决议。
其次,对于
当事人在缔
结婚姻之前,其父母为他们双方购
买房屋所支付的
投资款项,此种投资应被确认为对各自子女的单独
赠予,除非父母亲明确表达出这笔投资是赠予给整个家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