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合同是否可以选择不含税价的问题,这一事项并未受到当前法律的严格约束,因此不会对合同本身的有效性产生直接影响。
所谓含税价即指已包括税收在内的总价格,通常应用于企业纳税人在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订立合同时,需要对商品或是应税劳务的不含税价以及税金进行准确计算。
在此过程中,合同内容是由双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所达成的,只要双方共同决定商品不含税且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足额缴纳相关税费,那么这种做法就是完全合法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条款明确指出合同价款不含税,则可能涉及到合同当事人通过虚假申报逃避税务的行为。
尽管该类合同在形式上可能符合法律规定,但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