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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在进行房地产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要求,您需提供如下必要资料和申请文件:
首先,请务必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簿等相关复印材料;
其次,您还需向有关部门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原始文本;
第三,您需要填写并提交一份详细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此外,您还需准备土地边界位置、空间范围以及土地面积等相关材料;
最后,为了确保变更登记的合法性,您还需提供与土地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以及变更登记原因的证明文件。
除此之外,如果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也请您一并提交。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最新修订: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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