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医疗保障卡中的资金无法提取出来,但它可被允许用以在特定的药店购买药品、接受治疗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一旦医疗保障卡的交易次数累积达到了六十次,参保员工就需要前往中国银行储蓄所打印出交易记录,否则,该卡片将被暂停使用。
在完成交易记录的打印之后,该卡片便可恢复正常使用。
然而,在药店购药时,个人需全额承担费用;
只有在住院治疗期间,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报销比例(且必须是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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