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饲养之宠物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则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者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交通费以及住宿费等相关开支;
倘若导致伤残情况发生,更须额外赔偿受害者的残疾赔偿金、受扶养人生活费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
然而,若该次伤害系由第三方因素所引发,被侵权人有权选择向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提出赔偿要求,亦可直接向第三方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